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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05-15 11:41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直属分局(大企业局) 字号: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一、 什么性质的单位需要在省直缴交基本养老险?

省直驻穗的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在省级统筹缴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广州以外的省直单位参加属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具体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为准。

二、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由谁负责核定,又由谁负责征收?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由省社保局负责核定,由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征收。

三、参保单位何时开始缴费,金额如何计算?

按照工作部署,各参保单位的具体开征时间及缴费明细金额由省社保局以函件形式通知。参保单位在初次缴费之前,应认真核对本单位的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缴费工资基数信息等信息。如对省社保局的核定数据有异议,应马上联系省社保局进行调整,避免直属分局按照错误的核定数据进行征收。

四、参保单位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单位应在第一次开征前尽快到直属分局征收大厅办理电子扣费协议(ETS协议)签订手续。在接到省社保局的开征通知后,即可以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www.etax-gd.gov.cn)了解每月的缴费金额并自行操作扣款。月末,若参保单位仍未主动缴费,直属分局会发起批量扣费指令,自动从参保单位的协议银行账户进行扣费。如因余额不足导致扣费不成功的,则该月数据将累积到下月一并扣缴。

五、如果扣款后发现有错误的如何处理?

因直属分局征收失误引起错征或重复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应向直属分局申请退款;因省社保局核定数据有误导致直属分局错征的,缴费单位应向省社保局申请退款并要求重核数据。

六、业务咨询渠道及联系方式?

如有其它问题需要了解,请登录直属分局门户网站(http://www.cqyamr.com/)查询相关业务流程或留言,也可以拨打直属分局热线电话(020-38832000),或亲临直属分局征收大厅(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10楼)进行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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