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1月以来,直属分局(大企业局)主动对接广东省国资委,累计协调处理50家省属国有企业共352项涉税诉求,给予省属企业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为企业减负达数亿元。其中,在协助广东某集团对本部及28家下属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及改制工作中,直属分局(大企业局)从降税费、优服务出发,主动建言献策,及时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明确国有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增值可不征企业所得税,直接转作国有资本金,为企业减负9400多万元。随后在企业的重组过程中对股权划拨的问题进行政策辅导,明确企业可以适应特殊重组业务,为企业减负3.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