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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分局(大企业局)成功征收第一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05-27 16:49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规费科、收规核科、信息科 字号:

根据2016年11月发布的《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要求,我省正式开始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征收工作。直属分局(大企业局)立即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社保局做好各项征收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今年1月份,分局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成立上线项目组,负责制定征管流程,组织系统上线工作。3月份,项目组完成了数据联调测试工作。经省地税局与省社保局商定,将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列为4月份上线单位。

为保证缴费单位顺利扣费,直属分局(大企业局)主动与各缴费单位建立“一对一”沟通渠道,指引缴费单位核实登记信息及签订ETS协议,落实各项基础工作。近日,直属分局(大企业局)顺利扣缴第一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入库金额共246623.82元,省社保局已记账成功,标识着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已在直属分局(大企业局)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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